('梦话请回梦里说(序) (第1/2页)
【序言】这篇作文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而成,虚构成分颇多,但也有一定的自传性质,夹带着大量的个人私货,我也知道不一大会有人喜欢,毕竟,写作文,并且敢拿出来贴上网的人,他们心里一定认为自己是个传奇,或者至少觉得自己的故事跟别人不一样。其实,这些都是自骗自个儿,但总得有个理由说服自己吧,您相信真相么?在某种程度上,我是不信的,我是一个学历史专业出身的,我不信人类社会有什么所谓的真相,也不可能存在绝对的真相,人们只愿意看到自己想看到的,并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、催眠自己去认可自己的理由,除此之外,我们别无他法。虽然世间是很悲观的,我也努力让自己相信真相是存在于世上,但我们穷此一生,也只能接近历史的真相一小部分,这一小部分的真相却也是最恐怖,最可怕的,也许真相对于人们的漠不关心也会绕道而走,也许这或者是一个无线循环的悖论,真正的真相永远不为世人所知,源于人性的缺陷,因为我们一边欲盖弥彰,一边又努力去寻求真相,是多大的矛盾啊。那些写传记的作家或为他人作传,总少不了带点没有的事代入进去,不然,读名人传记是一本非常乏味的口水仗日记罢了。说了那么多,应该是篇序言算了。我一直都担心,如果自己一直写短篇下去,自己以后就会丧失写中篇,长篇的能力,尽管我的本作文是中篇(三万多字),第二本也已经放弃写作了。原因很简单,如果是按点击率还是红心来计算,简直用惨不忍睹来形容,您相信为自己写作这个说法么?这要看他们怎么想的?如果是发表在网上,笔下的文字不仅仅是表达自己想法和与他人交流。常常也看到很多人抱怨,也包括自己,「为什么我写文章的时候,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构思,贴出来却应者寥寥,甚至只有自己在唱独角戏?」有时我也会这样安慰自己,就权当自己是伟大的艺术家吧,生前是不会被人重视的,但我也有个担忧,那就是死后也不会有人记得我。我不知道我这样的观点会被代表着多少人,有我这样的想法,后来我也明白,这种急功近利的想法是错误的,不单只低估了一篇作品的生命力(姑且算有吧,如果有人看得起),而且也把自己看扁了,无非就是一个寻求「知己的话题。」当我们贴文出来,就代表着我们是个传奇。另一方面,我们也要知道知己是个很奢侈的话题,不然就不会有古人说的,「人生的一知己足矣」的感慨了。有时我也会很「阿Q」,心想着在某一天一定会有人看到我写的文章产生共鸣,正如我现在欣赏的「京城笑笑生、极品雅词、泥人、菠菜粥」他们等等,他们大部分都已经', '')('梦话请回梦里说(序) (第2/2页)
不再活跃于色文论坛了,但我有幸接触到他们优秀的作品,在他们作品的时候,何尝不是与他们面对面交流,他们说的一些话,正是我想了许久说不出,结果被他们轻轻松松地说出,这种感受,恐怕是为知音吧。正是这种想法一直鼓励着我写作,欣赏我的人,或许并未在这一小小的群体当中,然而一定存在。写作,既然拿出来贴文,在一定程度上会迎合或者跟读者交流,那么自然就探索他们的口味。所以,我也算是摸准了这里的读者口味,差不多可以这么说。还有一点,那就是,我不应该放低姿态,用恳求的方式来让读者可怜我,这是我是可耻的行为,也是我的黑历史。亦正由于我这么做了,第二本第三章的红心数量多了起来,我知道这是读者在怜悯我这个辛苦码字的作者。我是不想让别人同情的,但我耐不住寂寞,所以才敲打出那一番话来,虽然那番话没什么,对他人来说——是很正常的,我也不是在强调自己另类,我实在是太贱了,哈哈。这篇如果没什么意外,应该是个中篇,哎哟,我怎么又给你们做承诺了,因为,我假如不这么做,我没有勇气鞭策自己的内心去完成这件事,但如果真正做到了,那也是很应该的,是分内的事,所以说,不论你承诺不承诺,其实都没不要。真正让我感到可怕的,是因为我已经在行骗了,(参考我写的另一篇杂文,我到时会附上压缩包),做不到的承诺,只能证明你无能、丢脸,没面子了。当然,对于那些脸皮厚的人,当然是不当一回事了。记得以前歌星或明星退出娱乐圈是很让观众、粉丝震撼的,他们言出必行,跟古代的「金盘洗手」性质一样,就是再也不干这行了,哪怕打死饿死都不能丢自己的脸。他们觉得脸皮重要,有当年的「不食周粟」的勇气与气魄。自从张国荣言而无信后,当然,我也没有调查过他是不是人,此外那些明星纷纷效彷,一有点丑闻立即宣布退出娱乐圈(他们是被迫的,追根溯源,其实张国荣也可以归类于被迫退出),不管他们有没有意识到,这是一个信息繁杂更新换代的快速发展到让人遗忘过去的病态社会,大众是麻木的,娱乐至上,只需半年或者更短时间,就很快把事情忘掉,因为会有更加劲爆的丑闻、八卦吸引着他们的眼球。在这里,我也不是想说张国荣是因为丑闻缠身才退出,我不是当事人,不敢贸然下结论。但现在我说的关于承诺与信用。古人季布的一诺千金,一直被代表华夏人应该着做人要言而有信,做不到的东西千万不要答应,那么对于我现在这种行为,似乎也言之过早了点。', '')